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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级综合医院

城乡居民医保保险定点医疗机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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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医指南 Walk into hospital


门 诊 指 南


1、挂号:

  挂号时需带本人身份证,交费后领取挂号票和就诊卡,并保存好就诊卡,以备就诊及交费时使用,就诊卡内有您的就诊信息,下次就诊时携带该就诊卡可直接挂号。注:如实提供就诊卡信息,以备医生能及时回访或在院发生意外时能及时联系您的家人,持有医保卡病人在门诊一楼医保收费窗口刷医保卡付费。


2、候诊:

  在导诊护士的指导下到相应候诊区分诊后候诊。


3、就诊:

  当分诊叫号系统呼叫到患者姓名时,患者可到相应诊室内就诊。


4、检查处置和取药:

  根据医生开具的电子检查、检验申请单、药品处方,持就诊卡到收款处刷卡交费后到相应的科室完成检查、检验、处置、取药等程序。


5、出治疗方案:

  患者拿到检查结果以后,返回就诊医生处看结果,医生给出确切诊断、治疗方案。


6、完成就诊:

  保留好就诊卡和门诊病历手册以备复诊时使用。


温馨提示

  一、各楼层收费窗口均可挂号、缴费。一楼设有医保收费窗口。

  二、首次挂号请使用患者本人身份证实名挂号。

  三、非首次挂号请使用患者本人就诊卡。

  四、就诊卡可重复使用。

  五、缴费凭条为缴费依据,如需正式收据,请到一楼收费窗口凭就诊卡合并打印。



门诊就诊时间: 

上午

周一至周日

8:00-11:30

下午

周一至周五

13:00-16:30


请在规定时间内,到门诊就诊,节假日及规定时间外,请到急诊处办理住院。